资质申办

建筑企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及申请条件

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

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
5.1 甲级资质标准

5.1.1 企业资信能力

(1)净资产1亿元以上;

(2)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。

5.1.2 企业主要人员

(1)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0人以上;
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
5.1.3 企业工程业绩

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,其中1~2类至少 1类,3~5类至少1类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且 坝高50米以上的水库、水电站大坝2座;

(2)过闸流量≥500立方米/秒的水闸4座(不包括橡胶坝等);

(3)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;

(4)总装机容量5MW(或流量≥25立方米/秒)以上泵站2座;

(5)衬砌后洞径≥6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≥500米的水工 隧洞4个;

(6)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 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;

(7)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。

5.2 乙级资质标准

5.2.1 企业资信能力

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
5.2.2 企业主要人员

(1)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;
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
5.3 承包工程范围

5.3.1甲级资质

可承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。

5.3.2 乙级资质


 

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 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:坝高70米以下、水电站总装机容 量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小于 1000米、堤防级别2级以下。



注:

1.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、灌溉、发电、供水、治涝、水环境治理等为 目的的各类工程(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),主要工程内容包括:水工建筑物(坝、 堤、水闸、溢洪道、水工隧洞、涵洞与涵管、取水建筑物、河道整治建筑物、渠 系建筑物、通航、过木、过鱼建筑物、地基处理)建设、水电站建设、水泵站建 设、水力机械安装、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、电气设备安装、自动化信息系统、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,以及与防汛抗旱有 关的道路、桥梁、通讯、水文、凿井等工程建设,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 属工程建设等,详见«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»(SL26-2012)。

2.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«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» (SL252-2017)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