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质申办
自然资源证办理
关于“自然资源的证”,首先要说明一个重要的变化:我国目前已经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。过去分散颁发的各类自然资源权属证书(如土地证、林权证、海域使用权证等),现在已经统一整合为红色的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 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 两种。
为了方便你对照,下表整理了旧版证书与新版证书的对应关系:
证书类型 | 旧版证书名称 | 新版对应凭证 |
土地权利 | 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 《集体土地所有证》 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 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》 | 统一整合为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 抵押权等权利发放 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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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域海岛 | 《海域使用权证书》 《无居民海岛使用证》 |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 |
林地林木 | 《林权证》 |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 |
草地承包 | 《草原使用权证》 |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 |
### �� 新版证书与证明的区别
现在办理自然资源相关权利登记,主要会拿到以下两种凭证:
凭证名称 | 封面颜色 | 主要针对的权利 |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 | 红色 | 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海域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、林木所有权等 |
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 | 单页 | 抵押权、地役权、预告登记、异议登记等 |
> 例如:你拿地建厂,获得的是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如果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,拿到的是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
办理提示
1. 证书效力:新版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旧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且遵循“不变不换”原则。你的旧版证书如果权利未发生变更,可以继续使用,无需特意更换。
2. 办理机构:统一由各地的自然资源局(或叫规划和自然资源局)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