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质申办

自然资源证办理

自然资源证办理

关于“自然资源的证”,首先要说明一个重要的变化:我国目前已经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。过去分散颁发的各类自然资源权属证书(如土地证、林权证、海域使用权证等),现在已经统一整合为红色的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 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 两种。

 

为了方便你对照,下表整理了旧版证书与新版证书的对应关系:

证书类型

旧版证书名称

新版对应凭证

土地权利

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

《集体土地所有证》

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

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》

统一整合为 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

抵押权等权利发放 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

 

海域海岛

《海域使用权证书》

《无居民海岛使用证》
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

林地林木

《林权证》
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

草地承包

《草原使用权证》
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

 

 

### �� 新版证书与证明的区别

 

现在办理自然资源相关权利登记,主要会拿到以下两种凭证:

凭证名称

封面颜色

 主要针对的权利
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

红色

集体土地所有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海域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、林木所有权等

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

单页

抵押权、地役权、预告登记、异议登记等

 

 

> 例如:你拿地建厂,获得的是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如果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,拿到的是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。

 

 办理提示

 

1.  证书效力:新版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旧版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且遵循“不变不换”原则。你的旧版证书如果权利未发生变更,可以继续使用,无需特意更换。

2.  办理机构:统一由各地的自然资源局(或叫规划和自然资源局)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。